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3〕22号)核准,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344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南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江南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硅芯管、伸缩缝、桥梁支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G18荣乌高速沧州段,途径海兴县、渤海新区黄骅市。
2.1.2建设规模:项目起自G18荣乌高速鲁冀界漳卫新河特大桥,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海兴县苏基镇、赵毛陶镇,黄骅市黄骅镇、羊三木回族乡和吕桥镇,止于G18荣乌高速冀津界子牙新河特大桥,全长69.067公里。全线原位改建海兴、石黄(枢纽)、黄骅北和吕桥4处互通式立交,利用在建的南大港互通式立交。采用半幅断交半幅施工,半幅保通的方案。 项目现状为双向四车道、六车道高速公路,原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两种路基宽度,其中起点漳卫新河特大桥、海兴服务区、海兴互通、黄骅北互通、渤海新区服务区、南大港互通、吕桥互通、终点子牙新河特大桥等段已按六车道实施,长度17.512公里,路基宽度为34.5米;其余主线段落路基宽度为28米。
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既有桥涵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1.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协议书后至2025年11月(本项目施工期为2024年至2025年,2024年供货期为4月至11月;2025年供货期为4月至11月)。
2.1.4交货地点: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硅芯管、伸缩缝、桥梁支座采购共分为3个类别6个标段,详见下表。
类别 | 标段号 |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 备注 |
I类 | GXG1 | HDPE40/33mm硅芯管约59065.44米 HDPE60/54mm硅芯管约466665.52米 | 海兴段 K619+387-K643+699.44 |
GXG2 | HDPE40/33mm硅芯管约115863.1米 HDPE60/54mm硅芯管约849442.8米 | 渤海新区黄骅段 K643+699.44-K688+453.5 | |
II类 | SSF1 | 40型梳齿板伸缩缝装置约314.11m 60型梳齿板伸缩缝装置约78m 80型梳齿板伸缩缝装置约1228.47m 160型梳齿板伸缩缝装置约590.24m | 海兴段 K619+387-K643+699.44 |
SSF2 | 40型梳齿板伸缩缝装置约398.77m 60型梳齿板伸缩缝装置约138.86m 80型梳齿板伸缩缝装置约2057.22m 160型梳齿板伸缩缝装置约695.49m | 渤海新区黄骅段 K643+699.44-K688+453.5 | |
III类 | ZZ1 | 四氟板式橡胶组合支座约2970.42dm3 板式橡胶支座约14647.34dm3 GPZ(2019)1.0SX4套 | 海兴段 K619+387-K643+699.44 |
ZZ2 | 四氟板式橡胶组合支座约5306.75dm3 高阻尼隔震橡胶支座约12955.37dm3 板式橡胶支座约26357.82dm3 GPZ(2019)1.5ZX 4套 GPZ(2019)1.5SX 21套 GPZ(2019)3.5GD 2套 GPZ(2019)3.5ZX 6套 GPZ(2019)3.5HX 8套 GPZ(2019)3.5SX 24套 | 渤海新区黄骅段 K643+699.44-K688+453.5 |
2.3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1)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09时30分至2024年4月22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www.jiuanjiaotu.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 月07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南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街9号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乐大街13号
邮政编码:061000 邮政编码: 101100
联 系 人: 邓先生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0317-5639719 电 话:17659702093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类别 | 标段 | 资质要求 |
I类 II类 III类 | GXG1、GXG2、SSF1、SSF2、ZZ1、ZZ2 | 须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 标段 | 资质要求 | 备注 |
I类 | GXG1、GXG2 | 近3年内(2021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硅芯管供货业绩。 | 以上业绩不包括制造商与其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业绩。 |
II类 | SSF1、SSF2 | 近3年(2021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伸缩装置供货业绩。 | |
III类 | ZZ1、ZZ2 | 近3年内(2021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支座供货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
I类 II类 III类 | GXG1、GXG2、SSF1、SSF2、ZZ1、ZZ2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3年3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供货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评与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部分评分高的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总金额较多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 评审与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供货期、质量标准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投标文件中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1)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12)投标人未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 (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标段与所投标段一致; (14)投标人未对项目进行分包; (15)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暗标)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标段与所投标段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5分 技术部分:4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3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a、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 b、如果5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c、如果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d、如果15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值和3个最低值。 e、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值和4个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
投标货物的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加4分,最高加8分。 注:以上业绩不包括制造商与其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业绩。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暗标) | 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 5分 | 一般得3(含)分; 良好得3~4(含)分; 优秀得4~5(含)分。 |
对投标货物整体评价 |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体评价一般,得9(含)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体评价较优越,得9~12(含)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体评价优越,得12~15(含)分。 | ||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 2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能力一般得15(含)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能力良好15~20(含)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能力优秀,得20~25(含)分 | ||
2.2.4(3) | 评标价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3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 | 0分 |
注: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