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南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招标项目已经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交发”)拟通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方式进行融资,本次融资产品的具体要素如下:
融资产品 | 预计发行金额(亿元) | 发行期限 | 是否分期 | 募集资金用途 | 预计注册申报时间 | ||
中期票据 | 50 | ≥3年 | 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发行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或)偿还有息债务 | 2021.11月 | ||
权益出资型票据 | 10 | ≥3年 | 用于股权投资 | 2021.11月 |
注:沧州交发可根据资金需求、财务指标、市场等情况对最终申报、发行金额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中期票据计划分为五组申报,共设置10家主承销商(5名牵头主承销商、5名联席主承销商)。
权益出资型票据计划由第一组2家主承销商负责申报。沧州交发根据项目批复情况确定申报时间和发行金额或调整为中期票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6家银行、4家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
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发行人确定发行方案。
(2)尽职调查、撰写申报材料。
(3)协调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
(4)与监管机构沟通进行产品注册。
(5)配合发行人进行产品薄记、销售。
(6)提供后续服务。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资质要求详见下表:
投标人身份 | 资质要求 |
银行类投标人 | 银行类投标人应为市级(或同级机构)及以上分行机构或总行,总行为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A类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可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工作)。 |
证券类投标人 | 证券类投标人应为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可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工作)。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9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沧州交发2021年PPN和私募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2021年9月26日至 2021 年9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uihepm.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沧州市高新区河工科技园2号楼618
联系人:吕晓楠
电 话:18631780786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王隆、蒋旭洁
电 话:0311-69052002
邮 箱:rhjtsyb@126.com